
历史
《历史的辉格解释》
巴特批判辉格派历史学家以“当下”作为准绳和参照来研究“过去”,批判其对于历史进行主观价值判断,就这一点上来说,我是很赞同的。但他否定历史学研究中普遍命题即哲学的存在,无疑他忽略了其他学科之中的普遍命题,研究一种现象,可以从多个学科角度进行分析,学科之间总是交叉的,社会学中戈夫曼的戏剧理论、符号互动论,心理学中超限效应、墨菲定律、霍桑效应等等诸如此类很多普遍命题都可以用来描述某些历史现象的产生,而关于历史学上有没有专业的普遍命题,我没有研究过,也不得而知。而对于巴特所说:“不存在一个可以替代整个故事的概念”,这个世界是不存在整个历史故事的概念,所以他所批判的那些历史学家专注于研究的是部分,在某一现象上的普遍命题的研究
我们常说以史为鉴,重点都落在一个“鉴”上,“鉴”的含义有两层,第一层含义是认识,我们得弄清历史的来龙去脉,第二层含义是启示,我们从这件史实中,受到的启发是什么。然而就历史学研究来说,“鉴”只有前面一层含义,这是由历史学家的技艺所决定的,历史学家不能对史实进行道德判断,由当今社会的主流思想来评判历史无疑禁忌。